视频丨“千人千户大会战”房屋征收政策解读

(县融媒体中心记者范文强报道)全县“千人千户大会战”征收拆迁涵盖五大片区共1151户。今天我们来了解城南现代服务区房屋征收相关政策。

城南现代服务区城南路网建设、县一中扩建等项目配套用地,征收范围涉及漕河镇八斗地、冯围、豁口、大河口等四个村,赤东镇白河、张岗、邓元、北风头、板桥等六个村,共409户。

项目征收区域内的合法房屋建筑实行一次性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两种方式进行,属于违法建筑的不予补偿。

拆迁户如果选择货币补偿方式:个人自建房主体建筑按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值上浮30%予以一次性货币补偿,装饰装潢部分和附属屋按评估值予以补偿,层高在2.2米以下地下室、水井、屋前屋后水泥路面、围墙等按评估价予以货币补偿。商品房按地段类似房屋的市场价格予以补偿。

拆迁户如果选择还建方式进行产权调换,按房屋的结构,土木结构的减去10%的面积、砖木结构的减去5%的面积、现浇结构的上升5%的面积、砖混结构的不升不减后,再执行如下调换比例:房屋总层数为一层的调换比例为1:1.3,房屋总层数为二层的调换比例为1:1.2,房屋总层数为三层的调换比例为1:1.1,三层以上房屋调换比例为1:1。商品房根据套内面积(不含公摊)按1:1比例在就近还建小区进行产权调换。

在装修装饰及附属建筑物的补偿上,补偿方案规定:层高最低点2.8米以上的屋上屋按1:0.5比例进行产权调换,其他屋上屋只作货币补偿,不进行产权调换。

被征收房屋外搭厕所、猪舍、柴房等附属建筑,只作货币补偿,不进行产权调换。

《方案》还对大家最关心的房屋及土地面积认定制定了认定和补偿说明。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认定以《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为依据,未办理相关权证以及房屋现状建筑面积与证件标明建筑面积不符的,以评估机构现场测绘的建筑面积为准。被征收房屋用地面积的认定以《不动产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及其他合法有效土地权属证明材料为依据,无法提供的,以房屋主体建筑实际占地面积为准。《土地使用权证》批准宅基地的使用面积,按本区域政策规定的土地征收价格予以补偿,大于被征收房屋主体建筑实际的占地面积,按该地段现行住宅基准地价补偿。


责任编辑:孙芸

编 审:童志勇 程小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