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10日消息,《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等事项的决定》日前发布,再取消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等事项41项。
该决定指出,为进一步深化我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衔接落实好国务院近期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和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等事项,经研究论证,省人民政府决定再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等事项53项。其中,取消41项、调整12项(改由审批部门委托中介机构开展的事项3项、申请人可自行开展也可委托有关机构开展的事项6项、合并3项)。(来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甘欢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