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法院一天圆满化解九年累积矛盾

   蕲春网讯 通讯员顾峰华 刘海龙报道 2016年11月1日,蕲春法院受理原告夏某某诉被告翁某某离婚纠纷一案。通过立案庭了解,原告夏某某刚刚从贵州省到蕲春,为了该案,他奔走温州、贵州长达九年未能解决。这次因为常年外出务工的妻子刚好回到了蕲春横车镇老家,他就抱着试试的态度看蕲春法院能否解决,他甚至连回程的车票都已经买好,作好了空跑一趟的准备。本着司法为民、便民的服务宗旨,立案庭审查后立即予以登记,并按照管辖原则电话联系横车法庭承办。

  横车法庭办案法官经过了解,原告夏某某是贵州某县人,被告翁某某是本地人,二人在温州打工时相识,在原告的家乡贵州省某县民政部门登记结婚,在登记结婚时,该县民政部门误将翁某某名字写错一个字。婚后双方生育有一女儿,后两人因性格差异,2007年就书面协商分手并开始分居。之后两人多次来到贵州某县民政局要求离婚,但因原登记错误,当地民政部门未予办理离婚登记。夏某才欲在当地法院提起诉讼,也因为被告下落不明、姓名与身份证不一致等原因未能解决。由此,这桩没有感情的婚姻一直拖延了九年,给双方造成了很大痛苦,也让人民群众对政府的公信力产生很大的质疑。

  在与双方电话沟通后,根据原告夏某某的要求,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一方面被告翁某某的身份问题需要当地村委会协助核实,另一方面原告夏某某也在被告家中,双方正在为女儿抚养之事协商,在当地处理有利于营造家庭氛围化解矛盾,承办法官当即决定在当地巡回审理。承办法官通过当地村委会及派出所核实及出具的证明,翁某某的身份问题得到了解决,经过巡回审理,双方当事人在半个小时后即拿到民事调解书,一起拖延了九年未能解决的离婚纠纷,在蕲春法院上下努力下,半天之内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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