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又一起非法盗采案件已接受公安机关依法判处执行

云上蕲春讯  通讯员胡景祥报道  6月9日,接群众举报,反映株林镇石板岩村五组河段有人非法盗采黄砂,损毁河堤等水利设施,严重影响防洪安全。蕲春县水政监察大队执法人员立即赶往现场核实。

经查,2017年5月底,嫌疑人张某雇用采砂机具在株林镇石板岩村五组河段河道内非法盗采黄砂,并损毁附近河堤,严重威胁河道防汛安全。按照县水利局水政监察大队出具的报案材料以及县水利建筑设计院出具的平面位置图、证人证言、现场照片等相关证据充分,日前该案件已经移交县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6月22日,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张某实行行政拘留十日处罚。

非法盗采黄砂,故意损毁水利防汛设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处罚。大汛在即,为切实保障河道行洪安全,县河道采砂管理局呼吁广大民众珍爱砂资源,保护母亲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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