屡劝不改 蕲春两家违法食品小作坊被依法查封

云上蕲春讯 通讯员陈雄 王儒报道 7月5日,蕲春县食药监局两辆执法车载着十余名执法人员来到漕河镇豁口路,对冯某经营的白酒生产加工小作坊(岳阳酒厂)和刘某经营的卤制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进行依法查封,消除了两处严重食品安全隐患,围观群众纷纷拍手叫好。

在此次采取查封措施前,县食药监局已多次对上述两家小作坊进行现场检查和宣传教育,责令其停止无证生产加工行为并限期改正生产加工条件。然而该两家小作坊负责人食品安全意识极其淡薄,拒不改正违法行为,在生产加工环境脏乱差状况没有任何改善的情况下,继续无证违法生产加工食品,县食药监局在复查后坚决对其采取了查封措施。

据了解,为全面深入整治食品安全环境,县食药监局自6月26至7月25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专项整治。截至目前,已检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92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65份,大部分生产经营者正在按要求积极整改,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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