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三年以内实现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

  16日上午,记者从湖北“乡镇污水治理工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湖北省委、省政府决定,两年左右,三年以内,实现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

  2月18日,湖北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意见》(鄂政发[2017]6号)。湖北省住建厅将乡镇生活污水治理作为头号工程,举全系统之力,统筹谋划,创新机制,扎实推进。

  湖北省住建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黄祥国介绍,要坚持三个方面的标准:严格排放标准,严格管网建设标准,以及严格考核标准。其中,共设置七大考核指标,包括管网普及率大于90%,收集率大于80%、处理率大于75%,污水厂负荷率60%-80%、出厂水质综合达标率大于80%,稳定运行率大于90%,污泥规范化处理处置率大于80%等。

  此外,通过编制《湖北省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指南》,组织编制乡镇生活污水治理PPP项目操作指引,成立“湖北省乡镇生活污水治理专家委员会”,组织乡镇生活污水治理PPP项目对接会等方式,加强指导服务。

  据统计,湖北省883个乡镇(不含城关镇与街办等)中,已建成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153座,在建83座,未建污水处理厂的建制乡镇还有647个。

  为实现三年内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这个目标,有三个重要时间节点:一是2017年底前,所有新建项目和改扩建项目全部动工;二是2018年底前,全省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要全面建成投产,包括已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不达标、运行不稳定、管网不配套、雨污未分流的,必须同步完成改造;三是2019年,实现全省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形成设施完善、管网配套、在线监测、运行稳定的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体系。(来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甘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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