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一“酒鬼”取保候审期间再次醉驾被起诉

   蕲春网讯 通讯员涂清华报道 喝酒喝跑了老婆,穷了家庭,数月前因醉驾发生交通事故被取保候审,然而他仍不思悔改,取保候审期间再次醉驾追尾,身上多处骨折,11月28日,蕲春男子汪某因两次醉驾涉嫌危险驾驶罪被蕲春警方向检方移送起诉。

  11月21日晚21时许,蕲春县公安局漕河交警中队接110指令称:漕河镇中轴线处有一交通事故,要求处理。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进行处置,现场因一辆摩托车追尾撞上了正常行驶的小车,导致摩托车驾驶人腿部多处骨折,在处理事故过程中民警发现该事故中的摩托车驾驶人正是数月前取保候审的“酒鬼”汪某,经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其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125mg/100ml,后民警依法将汪某带至县人民医院提取血样,并于11月22日将血样送至黄冈中泽法医司法鉴定所进行酒精含量鉴定,经鉴定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00.02mg/100ml,属醉酒驾驶。

  经调查,犯罪嫌疑人汪某, 45岁,妻子因对丈夫经常喝酒闹事且屡教不改极为不满,于数年前离家出走,留下他独自一人在家带着16岁的女儿及13岁的儿子,家境非常贫困。今年7月,他酒后驾驶两轮摩托车在蕲州镇与另一辆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经抽血鉴定,该男子案发时血液中的乙醇成分含量为141.16mg/100ml,经交警部门事故责任认定为醉酒驾驶,汪某承担此次事故发生的全部责任,涉嫌危险驾驶罪,该依法刑事拘留,后办理取保候审手续,案件已提起诉讼移交至人民检察院。

  然而汪某却不思悔改,在取保候审阶段,继续酒后驾驶摩托车,且再次发生交通事故。

  汪某醉酒驾驶机动车,并有醉驾前科,被漕河交警中队以涉嫌危险驾驶立案,因汪某身体多处骨折未愈,未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两起醉驾案件一并起诉至检察院。等待他的将不再是法律的宽容,而是从重从严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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