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会计伙同社保局内鬼私设“地下保险局”诈骗达36万余元

云上蕲春讯 通讯员程珊 宋承喜报道 2017年3月21日,当湖北蕲春县向桥乡宋树村村民王某、宋某、邓某三人来到该县社保局办事大厅查询养老保险参保情况,她们都傻了眼。万万没想到,自己委托村会计占某办理的社会保险在社保局养老保险系统里竟没有任何信息档案。然而不久前,三人已向占某转了10万余元,直觉告诉她们被骗了。2017年7月24日,湖北蕲春县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占某。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利用险种差异“动脑筋”

我国现有养老保险体系纷繁复杂,各险种之间差别巨大。农村居民为新农保,缴费低,领取养老金也低;城镇职工一般为社保,养老金较新农保稍高。一些农村居民看到其中的差距,于是千方百计想取得城镇职工社保。

占某与吕某(另案处理)为多年好友。吕某是蕲春县社保局年审大厅职工,曾帮助占某成功办理过两个人的养老保险,社保局系统也查得到。有着这个成功经历,占某便利用一些农村群众想办理城镇职工社保的心理,通过QQ同学群散布自己可以通过挂靠企业一次性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再办理退休手续的方式代办社保,与吕某联手干起了办理社保的勾当。

伪造社保证件+私人账户发放“养老金”骗取信任

2014年10月,被害人邓某托占某帮其办理社保。按照占某的要求,邓某需要一次性缴纳参保费用76200元和3000元手续费。

办理社保那天,占某与邓某相约在蕲春县社保局。占某将邓某带到社保局大院吕某的办公室内,让吕某帮助邓某办理社保。在交完费用后,占某拿走了邓某的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说等办理好了跟邓某联系。

为骗取被害人信任,占某从网上联系制售假证人员,花钱为邓某量身伪造社会保障卡、职工保险手册、社会保险个人补征缴费单等。为隐瞒其没有真正为他人办理养老保险的事实,占某从自己的个人银行卡以发放养老金、退休金的名义按月转给邓某六至八百元,造成已经给其成功办理养老保险的假象。邓某累计收到占某返还的“养老金”1万余元。

以类似方式,占某串通吕某以挂靠企业办理一次性缴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后办理退休手续业务为由,收取了宋树村十多位老人3至7万元不等的“保险金”,共计36万余元。通过占某个人账户向被害人返还“养老金”共计6.4万余元。

伪造人社局局长签字搪塞退款

在占某帮人办理假社保期间,碰到有的被害人反悔想退钱的情况,占某就找各种理由拖延搪塞。因害怕自己的行为败露,占某假借社保局单位的名义退还王某、宋某、邓某被害人钱财以掩盖自己个人占有款物的事实。于是他欺骗被害人,若要办理退款手续,需要找社保局领导签字“同意退款”。而目前领导已经签了字,退款程序正在办理中,需要等一段时间。接着他把蕲春县人社局局长的名字告诉办假证的人,让其再制作假的社保专用票据,在上面签署人社局局长的名字,再通过微信将票据照片发给被害人。

由于要求占某返还的钱迟迟没有到账,占某也一直找借口拖延,被害人宋某觉得不太对劲,于是拿着自己的身份证和社保票据去蕲春县社保局系统里查询自己的社保信息。然而,社保局系统里并没有任何她的信息,随即报案。

据悉,占某因个人贷款和投资长期欠债,其通过帮人办理假社保骗得的钱财全部用于还款或者个人挥霍。

办案检察官提醒,国家社保机构从没有设立办理社会保险业务的中介机构和代办人员,办理社保业务不收取任何手续费,社保机构不收取现金,均由参保人缴纳到银行专户,且办理退休手续必须由本人持身份证到社保机构现场办理。广大农村居民如若想办理养老保险业务,一定要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咨询办理,切莫轻信他人,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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