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蕲春讯 通讯员张新报道
2018年,蕲春县被省林业厅纳入全省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试点县,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蕲春支公司为该县森林保险承保机构。2月2日,蕲春县政府召开森林保险工作启动会议,部署安排2018年森林保险工作。副县长丁纳新主持会议并作讲话。各乡镇办负责人及县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县林业局对《蕲春县2018年森林保险实施方案》进行了认真的解读。方案确定了保险标的是经过确权并颁发有“林权证”,生长和管理正常的商品林、公益林(不含花卉、苗木),林木综合险费率为0.3%,即1.5元/亩,投保者只需负担40%每亩0.6元的保费,其余保费由各级财政负担。
丁纳新强调,我县启动森林保险工作来之不易,是2018年全省新增五个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试点县之一。要求各乡镇办、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开展森林保险,对提高我县林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提高灾后恢复生产能力,促进林农增收和保护生态安全的重大意义。要切实加强协作,加强宣传力度,各负其责,做到自主参保、应保尽保。县财政局、平安保险公司负责人分别作了表态性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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