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蕲春讯 通讯员胡珊 段浩 王海东报道 新春伊始,蕲州法庭认真落实赵万平院长在新年全院干警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积极开展巡回审判,立足快审快结,就地办案,最大限度地方便当事人。2月8日下午,蕲州法庭到一当事人家中审理一起赡养纠纷案,并邀请社区治保主任及其他村干、村小组长等现场旁听,以案释法。
原告方老伯于1935年生,在上世纪70年代与孙婆婆结婚,婚后生育大儿子方大军。后方老伯与孙婆婆离婚,又与陈婆婆再婚,双方再婚后生育一女儿方小花。现方老伯年事已高、体弱多病、生活困难,由于多年累积的隔阂,大儿子方大军对他生活不闻不问,由此引发一场赡养纠纷。
承办法官张卫疆经过调查了解,被告方大军称其年幼时未得到父亲关怀,现在在心理上不愿负担老人的赡养费,加之其个人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承担赡养费用。张卫疆法官通过吃透案情及多次与各方当事人沟通找准了化解矛盾切入点。庭审中,承办法官当庭阐明:赡养老人不论于情还是于法,都是子女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作为子女好好孝敬父母,不要给自己留下“子欲孝而亲不在”的遗憾。通过说服和教育,被告表示愿意心平气和的协商处理。同时,承办法官联合村、组干部参加了该案的调解,大家共商共议,针对原被告家庭实际情况提方案、出点子。最终,在承办法官和村、组干部协调下,双方当事人不仅当场达成了调解协议,还消除了老人与儿子间因赡养问题而产生情感隔阂,让久违的亲情得以回归,父子俩相互表示理解。此案在双方的满意中“案结事了”,当地干部、群众对处理结果无不啧啧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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