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乱停乱放 市民交罚款买教训

(蕲春广播电视台全媒体记者朱卫红报道)不守交通法规,交罚款买教训。 7月24日上午8点30分左右,记者在县城管执法局市容市貌执法大队的停车场内,遇到了前来交罚款认领电动车的两位老人。

停车场负责人:交罚款主要是教育目的,以后不能乱停乱放。

大妈:我晓得,晓得,我是停在餐馆门口,下回不停了,下回再这样你罚一百。

大爷:我是去照相,心想用不了一哈时间,钥匙都冒抽,又怕车子偷去了。下回把车赶到台阶上面线内停。

知错认错,有错就改。两位老人表示,交20块罚款算是买个教训,接受一下教育。下次骑车上街一定会好好停车,争做文明好市民。

县城管执法局市容市貌执法大队提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九条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未设停放地点的,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行人和车辆通行。违者,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处以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责任编辑:甘欢

编 审:童志勇 程小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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