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法院:婚调委会助力家事审判,让法律更有温度

云上蕲春讯 通讯员甘泉 徐颖慧 冯靓 叶学军报道 近日,在蕲春县婚姻调解委员会的帮助下,刘河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案件。这是县婚调委自挂牌以来,经委托调解成功的首例家事案件。

在这起案件中,男、女方为争夺孩子的抚养权,一直僵持不下。其中女方情绪异常激烈,无论法官如何释法析理,均拒不配合法院工作,拒绝参与庭审。得知情况后,县婚调委成员、县妇联主席张志凤带心理咨询师来到了法庭,与女方所在村的书记一起,对其进行深入的心理疏导工作,用心地倾听需求,耐心地安抚情绪,并贴心地为其聘请了法律援助律师。最终,在各方的努力下,女方同意参加庭审。

庭审中,考虑到原、被告双方均有庭外和解意愿,承办法官田学志决定给与双方15天的冷静期。在冷静期内,田学志和县妇联工作人员多次与当事人进行电话沟通、上门走访,开展有针对性的心理疏导帮教工作,帮助他们早日解开心结。据悉,目前两人已达成调解协议,和平解决了孩子的抚养问题。

近年来,蕲春法院不断创新家事审判新路径,引入社会第三方力量助力家事纠纷化解, 在法官与调解员对法与情的双重阐释下,法律变得有温度,家事审判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得到良好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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