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人大开展《湖北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云上蕲春讯 通讯员余艳玲  周小芳报道  蕲春县人大开展《湖北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9月26日,根据省、市人大常委会的统一安排,蕲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县人大代表,检查《湖北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该县贯彻执行情况。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国喜带领15名县人大代表进行了执法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实地查看了蕲春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株林镇豹子山村、株林镇三角山村现场。分别就《条例》贯彻执行情况、森防机构人员队伍建设、马尾松毛虫防治情况、松材线虫病防治情况进行了检查。

检查组实地查看了三角山村一棵挂牌古松树松材线虫病的防治情况。这棵古松树,今年7月份被发现有枯死症状后,县森防站立即取样送省林科院、省森防站等单位审检,得到虫情确认后,镇、村及县森防站立即采取锯截枯死枝、开沟灌药、树干注药等紧急救治手段,经现场查看,有树叶转绿、虫情得到控制的效果。

执法检查组在听取了县林业局相关情况汇报后,王国喜指出,近几年来,我县林业工作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绿满蕲春”“精准灭荒”绿化成效显著,特别是株林镇绿化成效更为明显,到处青山绿水,森林覆盖率高。

但是森林病虫害的侵入,使森林资源安全受到了严重的威胁,特别是森林病虫害松材线虫病,如果不及时控制和防治,后果将不堪设想。县人大代表要积极、主动做好宣传、教育、呼吁,让全社会更深刻的认识到松材线虫病的危害性和做好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绿化成果来之不易,一旦被毁,实在可惜。

王国喜强调,各基层单位、林业部门要加强监测,及时发现疫情,及时报告,做好防治,防止疫情蔓延。林业部门要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加强《条例》的贯彻执行、宣传学习,让广大林农、群众知晓松材线虫病的相关知识和林业法律法规,增强公众防范意识。

蕲春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田建军,株林镇委书记范向阳、株林镇镇长吴凤生,县防火办主任、县林业局副局长张长顺陪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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