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15日,湖北7名处级以上干部被“双开”

据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消息,10月1日—15日,湖北省7名处级以上干部被“双开,一起来看看。


湖北省移民局原副局长李发平等2人

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时间:2018-10-8)

经湖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报湖北省委批准,湖北省移民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发平,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原书记曾进生被开除党籍和公职,2人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经查,李发平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违反廉洁纪律;违反工作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并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涉嫌滥用职权犯罪。李发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离了党的理想信念,擅权妄为,专横跋扈,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触犯党纪国法。

曾进生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和国家法律,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涉嫌滥用职权犯罪。曾进生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和党性原则,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以权谋私、肆意妄为。

李发平、曾进生既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又涉嫌职务犯罪,而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


湖北理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院长、自学考试办公室主任彭德迟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时间:2018-10-10)

据黄石市纪委监委消息:经黄石市委批准,黄石市纪委监委对湖北理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院长、自学考试办公室主任彭德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彭德迟在担任湖北理工学院(原黄石理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院长、自考办主任、武汉理工大学黄石函授站负责人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挥霍浪费公共财产;违反组织纪律,个人决定本单位重大事项,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规报销个人费用,擅自处置自考办公款,违规处置函授站剩余资产;贪污公共财产,涉嫌贪污犯罪;滥用职权,致使国家税收流失,涉嫌国有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犯罪。

彭德迟身为高校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职务犯罪,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黄石市纪委监委研究并报黄石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彭德迟开除党籍处分,依程序开除公职。对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黄石市纪委监委)


孝感市交通运输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

简明云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时间:2018-10-15)

据孝感市纪委监委消息:经孝感市委批准,孝感市纪委监委对孝感市交通运输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简明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简明云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礼金;利用职务影响投资有关项目,并获得分红。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受贿犯罪。

简明云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并涉嫌犯罪,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孝感市纪委监委研究并报孝感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简明云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对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孝感市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孝感市纪委监委)


大悟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沈德恩

被开除党籍

(发布时间:2018-10-15)

据孝感市纪委监委消息:经孝感市委批准,孝感市纪委监委对大悟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沈德恩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沈德恩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他人礼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沈德恩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并涉嫌职务犯罪,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孝感市纪委监委研究并报孝感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沈德恩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退休待遇;对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孝感市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孝感市纪委监委)


随州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黄安一

等2人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时间:2018-10-10)

经湖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报湖北省委批准,随州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黄安一,松滋市委原书记李恒被开除党籍和公职,2人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经查,黄安一违反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涉嫌滥用职权罪。黄安一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和党性观念,以权谋私、擅权妄为,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触犯党纪国法。

李恒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罪。李恒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言行不一、阳奉阴违,索贿受贿,是典型的“两面人”。

黄安一、李恒既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又涉嫌职务犯罪,而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

(来源:省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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