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终止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八里湖办事处,李时珍医药工业园区、蕲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赤龙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县政府各部门:

我县自2018年10月14日14点30分启动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Ⅳ级应急响应以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诺如病毒感染暴发调查和预防控制指南(2015版)》和《蕲春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方案要求,科学组织,严密防控,措施得力,疫情得到有效控制。10月17日起连续5天,无新增病例,累计报告病例325例,其中确诊病例16例。所有病例均已痊愈,无重症和死亡病例。最后1例病例痊愈起72小时后未再发现新的诺如病毒感染病例,已达到Ⅳ级应急响应终止标准。经市、县流行病学专家及领导会商一致认为符合终止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突发公共事件Ⅳ级应急响应条件,指挥部决定自2018年10月23日下午2点30分起终止我县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Ⅳ级应急响应,转入常规防治。

应急响应终止后,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继续密切关注疫情,及时报告疫情和流调处理情况;教育部门要继续落实好晨午检、因病缺课登记报告制度。

蕲春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18年10月23日

省、市卫计委领导、疾控专家到蕲春指导诺如病毒防控工作

县政府副县长徐晓燕,卫计局陈菊珍、疾控中心同志到学校、养老院指导诺如病毒防控

疾控中心应急队员包保人员开展诺如病毒防控消杀病毒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