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蕲春讯 通讯员陈珊丹 叶学军报道 近日,审监庭调处了51起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系列案,成功化解了纠纷。
余某等51户购房人起诉湖北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要求其履行交付房屋并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本院于2019年1月2日立案受理,交由审监庭两名法官办理。
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从原、被告处了解到,所涉楼盘项目主体工程目前已经完工,附属工程仍在建设中。业主们认为开发商不具备交房条件,构成逾期交房,遂将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告上了法庭。承办法官何曙光和王建能认为:“房地产纠纷案件一般具有涉及面广、处理难度大、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等特点,我们不能简单地就案办案,而是要着眼解决实际问题,多花时间做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和法律释明工作,有效化解矛盾冲突,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两名承办法官并未立即安排开庭,而是先后多次到该楼盘实地了解情况,广泛听取双方意见,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年前连续召开三场庭前会议,经各方当事人同意后,由法院组织进行调解。这起复杂且涉案金额巨大的案件,终于在第三次庭前会议中达成和解,并于春节前将51份民事调解书送达至双方当事人手中。
近年来,蕲春法院立足于审判实际,在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对涉及商品房预售(销售)、物业管理、物权保护、建筑工程纠纷等案件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不仅有效地化解了矛盾与纠纷,还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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