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法院:“张三”肇事,“李鬼”买单?

云上蕲春讯 通讯员 段浩 胡珊 叶学军报道   委托朋友给车辆办理年检,却无端成了“被告”。近日,蕲春法院漕河法庭审理了一起驾驶证被人顶包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2019年2月,在一起交通事故案件中,原告程某要求被告方某、某物流公司、某保险公司共同赔偿其财产损失11950元。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方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可当法院向被告方某送达开庭传票时,方某却一头雾水,“不可能啊,我从来没有发生过任何交通事故,你们搞错了吧,这事跟我无关!”“这是原告提交的证据交警事故责任认定书,这上面有你签名,驾驶证、身份证都与你本人信息一致吧?”所有不利的证据都将矛头指向了方某。

为了弄清事情真相,承办法官程军中对被告进行了仔细询问,“你先别着急,先冷静回忆下,事故发生的这段时间你人在哪里工作生活,是不是将自己的驾驶证、身份证交付过他人?”被告这才想起来,之前曾有人声称与其发生了交通事故,但见面之后,却发现他并不是肇事者,当时他也没有在意。

回到庭里后,承办法官仔细查阅诉状,发现四年前发生的这起交通事故,自称为“被告方某”的肇事司机曾陆续支付部分赔偿款。但通过调查,被告物流公司与方某之间并不存在挂靠经营关系。且在事故发生的那一段时间,被告方某又刚好把驾驶证、行车证交给工作合作伙伴田某帮他的车辆年检,三个月之后田某才把证件归还给他。

根据方某提供的线索,承办法官遂找来原告进行询问。心虚的程某这才道出了实情,肇事司机确实不是方某。随后,承办法官又通过方某联系到了田某,三人进行当面对质。在威严的法律面前,田某最终供认了冒用他人驾驶证顶包肇事的事实。

事情最终真相大白,承办法官依法对程某、田某进行了训诫,并责令其具结悔过。随后,田某向方某赔礼道歉,并将赔偿款支付给了原告,原告同意撤诉。

诚信是立身之本,在诉讼活动中当事人应当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本案中,程某、田某让无辜的方某“背黑锅”,其行为扰乱了诉讼秩序,也带来了一定的诉讼风险。法律不是儿戏,谎言不经流年,真相终会如期而至,正义永远不会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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