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蕲春讯 通讯员 吕元华 胡珊 叶学军报道 近日,蕲春法院执行局执结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为金融部门清收借款1200余万元,也让被执行人某招商企业摆脱了诉累,安心投入生产运营,得到了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和当事人双方的较高评价。
2013年至2016年,某机床制造公司先后三次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冈赤壁支行借款,总计借款本金达到了990余万元。因该公司未按借款合同约定还本付息,该银行将其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该银行向法院申请执行,并将债权先后转让给了某资产管理公司和某机械公司。
据调查,该机械公司是黄冈市人大常委会牵头引进的重点招商引资明星企业。2017年12月,该机械公司收购了某机床制造公司。由于该案影响,导致该机械公司迟迟不能办理收购财产交接手续,也不能迅速组织开工生产。
获悉情况后,蕲春法院分管执行副院长李杰、执行局长陈旭东、执行法官田茂一齐赶赴执行现场,了解公司生产运营状况,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全面分析评估该公司的执行能力。考虑到该公司是我市近年招商引资的一家外地投资重点企业,行业知名度较高,如果贸然采取强制措施,必然会对该公司生产经营造成较大影响。
为了妥善执结此案,执行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协商执行。3月10日,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将公司名下的厂房、机械、办公设备等资产抵偿欠申请人的全部债务1200余万元,并完成了交付。目前,该机械公司已经恢复生产经营。
在执行涉及民营企业的金融借贷案件时,蕲春法院在平衡各方利益的基础上,强化司法调解,积极引导和规范各类金融行为,为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续航”,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提供良好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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