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蕲春讯 通讯员 吕元华 徐颖慧 雷卫东报道 近日,蕲春法院执行局出动16名干警,依法对被执行人胡某的房屋采取强制腾退措施。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证人员、居委会工作人员、当地群众等40余人到场监督、配合、见证执行。
2014年12月,被告胡某向原告湖北蕲春农村商业银行有限公司借款77万元,逾期一直未还款。后经法院调解,被告承诺按期还清本息,但并未实际履行,原告遂向蕲春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胡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甚至关停了手机、玩起了失踪,工作陷入僵局。执行法官田茂几经辗转,终于查询到被执行人胡某与妻子陈某共有一套位于漕河镇夏漕社区的房屋。在依法采取查封、评估、拍卖等措施后,这套房子由买受人郝某竞拍成功。得知此事的胡某迫于压力,一方面口头承诺在限期内退出房屋,另一方面又以各种理由赖着不搬。为维护买受人合法权益, 2019年4月8日,该院向胡某、陈某发出限期腾退公告。到期后,胡某一家仍占用房屋,拒绝搬出。
6月14日,执行干警到达现场后迅速进入工作状态。按照预定方案安排,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证人员和居委会工作人员的见证下,第一时间拉起警戒线,对屋内物品进行逐一登记、核对,搬至指定地点,并全程录音录像。最终,历经2个多小时,郝某顺利接收房屋。在场群众纷纷对县法院敢于亮剑执法、捍卫司法权威的行动称赞不已。
2019年以来,蕲春法院积极开展“规范执行年”活动,已曝光失信被执行人305人,网络布控40人,成功抓获18人,强制腾退房屋35间,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给予强大震慑,为“切实解决执行难”打下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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