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蕲春讯 通讯员胡珊 王海东报道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作为公务人员如若自己都不能坚守法律的底线,那么他又怎能让群众信服,又怎能去服务好群众呢?近年来,一些“公职老赖”频频“亮相”,他们的名字赫然出现在失信黑名单之上,不仅严重损害了政府公信力,也背离了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
蕲春县漕河镇镇政府干部李某,因与县农商行产生借款合同纠纷,欠农商行6.6万元,迟迟不还。无奈,2016年7月农商行向法院提起诉讼,县法院判决李某还清全部欠款。面对已经生效的判决书,李某还是我行我素,拒不履行。执行局干警果断将其列入失信黑名单,并多次约见李某及其所在单位领导,要求他认真履行法律义务,赶快还款。当地政府领导知晓此事后,高度重视,主动出面与农商行协调,并对李某进行严肃谈话,告知其如若不履行还款义务,将冻结其工资,同时在干部任职选调、晋职晋级上他也将被“一票否决”。李某迫于各方压力,立即还清了全部欠款。
近年来,国家对“公职老赖”加大打击力度,中办、国办近期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就明确,在职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情况应作为其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参考。据悉,蕲春法院在“春季围猎”专项行动中,已用刚性执法和严格执纪对2名“公职老赖”形成高压震慑,迫使其主动履行法律义务,体现了践行法治、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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