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纪委通报12起违反“八项规定”案例

   4月4日,湖北省纪委网站通报1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主要包括私设“小金库”买车,公款充话费、买烟,开公车旅游,违规接待等,共14人被处分。据了解,整个清明期间,共有22起案例被通报,30余人受处分。

  通报涉及荆门3起。京山县畜牧兽医局特产技术推广站站长杨枝茂,虚报套取国家专项资金私设“小金库”,用于购买车辆、报销车辆使用等支出,受留党察看两年、行政撤职处分。

  另外,还有随州3起、恩施州4起、潜江2起。随县草店镇供销社公款购买景区门票、公款为个人手机充值、公款购买香烟等,草店镇供销社党支部书记、主任张裕武受党内警告处分,出纳童广付、会计姜广军分别受党内警告处分。

  宣恩县民族医院原党支部书记、院长李劲松,收受礼金,用公款购买土特产送礼,参与超标准公务接待,违规以单位租赁的方式长期使用供货商提供的车辆。同时,还存在其他违纪违规问题。李劲松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降低岗位等级处理。

  据了解,清明假期,湖北省纪委“正风肃纪”不放假,连续3天共通报2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30余人受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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