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组向湖北反馈督察情况

  人民日报武汉4月14日电 沿长江8市(州)87个工业园区,近50%未配套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武汉全市166个湖泊中,水质优于Ⅲ类的仅占4%,劣于V类的高达23%;与2013年相比,30个湖泊水质变差;洪湖作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长期以渔业收费代替渔政执法,水质从2011年的Ⅱ类恶化到2016年的Ⅳ类……

  4月14日,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湖北省委、省政府反馈环境保护督察意见。截至2017年2月,督察组交办的1925件环境问题举报已全部办结,责令整改917家,立案处罚359家,行政拘留23人,刑事拘留5人,问责522人,约谈945人。

  督察认为,2013年以来,湖北省委、省政府不断加大环保工作力度,狠抓库区环境综合整治,着力推进长江大保护,努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2013年以来,三峡库区水质总体保持稳定,丹江口库区水质基本保持Ⅱ类,入选首批“中国好水”水源地。2016年以来,湖北明确要求全省沿长江1公里范围内不得新布局重化工及造纸项目,15公里范围内暂停审批、开工重化工及造纸类项目。

  同时,督察指出湖北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积极进展,但环境保护形势仍不容乐观,主要问题有:

  一是部分环境保护工作推进落实不够。说得多、做得少,重发展、轻保护的思想观念没有完全转变。一些地方向湖泊要钱、要地、要房的趋势仍未得到遏制,侵占蚕食湖泊的问题仍在发生。

  二是水资源过度开发带来的环境问题凸显。湖北省水利(水务)部门水资源开发利用统筹不够,不顾自然资源承载能力盲目开发,一些河湖生态环境系统性、完整性破坏严重。填湖占湖问题依然存在,湖泊非法养殖污染突出。

  三是长江环境保护形势不容乐观。全省长江支流总体呈现“好水变少、差水增多”的趋势。

  督察要求,湖北省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正确处理水资源开发与水环境保护关系,推进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坚决推进长江大保护,着力加强干流、主要支流和重要湖库环境综合整治。严肃查处填湖占湖和非法倾倒建筑垃圾违法行为,加快推进湖泊围网围栏珍珠养殖清拆,修复湖泊生态环境。继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将按有关规定移交湖北省委、省政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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