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社会救助标准再提高 城市低保增至450元/月

   4月21日,市政府办公室下发通知,从本月起,调整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

  按照通知要求,全市城市低保标准统一调整为450元/月,全市农村低保标准统一调整为3700元/年,全市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统一调整为7330元/年。各项资金上级补助后,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负责解决。

  通知还规定,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由各县(市、区)根据各自实际调整并公布,原则上不低于低保标准的150%,不超过当地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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