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司法责任制改革基本完成 85%司法人力资源投入办案一线

  湖北省司法责任制改革基本完成,共遴选出8664名员额法官检察官,司法人员分类管理体制建立。5月16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喜迎党代会荆楚新跨越”第三场新闻发布会,省委政法委负责人公布了上述信息。

  我省是全国司法责任制改革第一批试点省份。近年来,我省按照中央部署稳步推进改革,全省127个法院、130个检察院2.5万余名在岗人员全部按员额内法官(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进行了分类。截至目前,共遴选出4935名员额法官、3729名员额检察官,招录了3151名雇员制司法辅助人员,新的审判、检察团队已经组建运行。其中,85%的司法人力资源投入办案一线。

  为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全省法院、检察院制定各类司法人员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详细规定司法责任的种类、性质、追责程序,建立健全错案责任追责问责机制,法官检察官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改革后,审委会、检委会讨论个案大幅下降,法官检察官独立签发法律文书率逐步上升,全省法院、检察院办案质效明显提高。去年,全省法院受理案件同比增长23%,结案同比增长26%。

  在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同时,全省政法机关还如期完成了废除劳教制度改革、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大力推进了立案登记制,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律师制度、公证制度、涉法涉诉信访、公安及国家安全改革等多项改革任务。(来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甘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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