腊月里,蕲春检察官与人大代表有个约定

   云上蕲春讯 通讯员程珊报道 “‘蕲春检察’微信公众号推送消息很及时,每一期我都认真阅读。希望你们保持热情,再接再厉,发扬创新精神,为我们了解和监督检察工作提供更广阔的平台!”2017年1月17日,在蕲春县青石镇政府会议室,人大代表、青石镇党委书记王国喜拿起手机,打开微信,点击进入“蕲春检察”微信公众号,对着前来走访的蕲春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公诉部部长叶宗耀真诚地说道。

  联络和走访人大代表,听取他们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是蕲春县检察院的常态工作。腊月里,由该院党组成员带队,分成12个小组,带领检察干警纷纷与该县十多个乡镇及县直机关的人大代表约定走访事宜,开始了新一年的联络和走访人大代表工作。

  联络和走访工作由上门走访、开展座谈、填写意见建议表等形式进行。座谈会上,蕲春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公诉部部长叶宗耀向王国喜代表介绍了该院2016年职务犯罪侦查、刑事检察、诉讼监督、队伍建设、廉政建设、防汛救灾、扶贫等方面的工作,并对王国喜代表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听完汇报后,王国喜代表对该院工作提出三点建议。一是继续加大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力度,提升预防工作的针对性。联合县内各司法机关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用身边的真实案例教育身边的人,不断丰富活动载体,创新方式方法,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对公职人员分门别类开展警示教育,提升职务犯罪预防警示教育的针对性。二是加大检察工作在农村基层的宣传力度,着力提升基层干部的法治意识。由于农村基层干部素质参差不齐,对检察院职能作用了解甚少,法律意识普遍不强,检察机关要持续深入开展“走基层”、“送法下乡”、“廉政教育”等活动,不断提升农村基层干部的遵纪守法意识。三是坚持打击犯罪和保护干事创业相结合,服务于改革发展。在改革攻坚的关键时期,检察机关要把握好“公错”与“私罪”的界限,坚持护幼、容错、不赦罪,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保护好真正愿意服务发展、干事创业的好干部,让干部在改革浪潮中施展才华、大展拳脚。

  “这几年,在张亚检察长及党组一班人强有力的领导和管理之下,县检察院硬软件建设有提升,干警素质有提高,外部形象有变化,检察好声音更响亮。数据就是工作的‘硬杠杠’,数据说明一切!2016年,蕲春检察工作干得漂亮!希望你们今年继续给力,为蕲春改革发展提供更多动力!”王国喜代表对该院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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