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一庭办结两案赢得家庭和谐

  

      云上蕲春讯 通讯员陈旭东 陈怡涵 胡珊报道 日前,蕲春法院民一庭通过调解方式,成功调解两起家事纠纷引起的矛盾。

  青年丧夫、老年丧子是生命中不能承受之痛。高某二老一直在家以弄孙为乐,孰料一场无情的车祸夺走了高某儿子的生命,让二老和儿媳胡某陷入了无尽的苦痛之中。出事之后肇事司机赔付了家属一笔六十多万元的死亡赔偿金。高某和胡某各自领取十九万多的赔偿款,但对于剩下的赔偿金额的分配问题高某与儿媳胡某一直没有达成一致意见。胡某就以继承纠纷为由将公婆二人告上法庭,要求分割剩下的三十多万元。

  此外,在儿子结婚的时候,高某出了几万元首付款为儿子买了一辆小轿车,之后胡某夫妻二人还了三万多元的车贷,剩下的车贷都是高某帮儿子还。现在高某的儿子已经去世了,胡某希望要回小车,高某表示不同意,儿媳胡某又以共有纠纷为由将公婆二人告上法庭。

  在这两起案件审理过程中,为了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承办法官陈旭东分别与双方当事人和代理律师进行耐心细致的沟通调解。在调解过程中,胡某也感受到公婆二人年龄大了还要经历丧子和无人养老的伤痛,公婆也体谅儿媳经历丧夫之痛后还要独自抚养幼女的困难,最终他们达成了一致意见。双方同意对于之前已领取的钱归各自所有,剩余赔偿款留给儿媳胡某作为孙女的抚养费。但是车子留给公婆,高某也承诺他自愿在2017年12月20日前将儿媳之前付的车贷还给胡某,余下的车子按揭款由他自己还,双方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

 

  近年来,蕲春法院民一庭在审理案件时,始终坚持“调判结合,调解优先”原则,不断探索创新调解工作方式方法,案件调解撤诉率达到60%以上,有效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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