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法院:不畏艰难攻堡垒 强制执行显威严

  

云上蕲春讯 通讯员胡珊 吕元华 叶学军报道 2017年12月22日,蕲春法院执行局开展“强制搬迁”专项执行活动,组织40多名干警强制腾退三起被执行人占用的房屋,赢得了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横车镇九棵松村委会将该村所有的位于漕河镇步行街22号、23号门店分别出租给董某、沈某,租期届满后,两租户拒不交出房屋,九棵松村委会诉至蕲春法院,该院经审理分别依法作出判决,判令被告腾退房屋并交还给九棵松村委会。2013年12月24日,该案进入执行程序,执行过程中,董某、沈某不服法院判决向该院提出申诉,案件依法中止执行。后该院经审查驳回董某、沈某申诉请求,九棵松村委会申请恢复执行。恢复执行后,该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文书,并多次上门做法律宣传工作,向他们阐明法律的严肃性,要求他们主动腾退房屋。但被执行人却要求九棵松村委会赔偿转让费,并以门店尚有存货需要处理为由拒不腾退商铺。2017年11月15日,该院依法向两被执行人送达了强制搬迁公告,限两被执行人在规定期限内腾退商铺,逾期将进行强制搬迁,并在该处门店张贴公告,向社会公示。公告期满后,两被执行人仍未腾退房屋,随后,在执行人员的努力下,依法对其进行强制腾退。

李某诉詹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该院依法作出判决,判令詹某腾退房屋交还给李某。判决生效后,执行人员先后11次找赤东镇政府、马铺村委会工作人员做被执行人思想工作,但詹某长期占用房屋、拒不腾退,申请人多次到法院强烈要求执行。

该院执行局经过精心准备,多次召开预备会,制定应急预案。2017年12月22日,依法对其进行强制搬迁,在公证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执纪监督员、检察院检察员的配合支持监督下,执行人员将现场室内物品逐一清理并登记造册,搬至指定地点妥善保管,成功将占用房屋全部腾退。

2018年是“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关键之年、见效之年,为维护司法权威和法律尊严,蕲春法院将严格按照“党委领导、部门配合、人大监督、社会参与、法院主办”的工作思路,继续加大执行力度,穷尽执行措施,最大限度维护胜诉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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