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互动式授课+答疑 助推司法责任制生根

黄冈市院案管办主任李利现场指导培训工作

互动现场

云上蕲春讯 通讯员:童登科报道 “请问涉案财物处理意见表需不需要报送领导审批?”

“请问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时,参会的检察官助理发表的意见可不可以记录在案件讨论记录里?”

“我也有一个问题,讯问笔录嫌疑人签字以后应当上传到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文书卷宗区的哪一个文书后面作为附件?”

......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黄冈市院关于“以线上运行为抓手倒逼司法责任制实践运行指示”要求,促进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按照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规范运行,确保蕲春县检察院各业务部门检察人员严格规范操作,全面提升该院检察人员线上规范操作水平,推动司法责任制在实践中全面运行,3月28日,该院组织开展了关于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操作培训。该院分管案件管理部门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甘明、案管办干警童登科对全院各业务部门30余名入额检察官及检察辅助人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进行了业务培训。黄冈市院案管办主任李利、案管办干警夏俊杰现场指导培训工作,并就司法责任制线上运行规范与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了现场互动答疑。

市院案管办主任李利在培训班上强调,要认真学习领会“两个文件”规定,熟练掌握司改版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操作等内容,切实做到“三清”(即权力清单要清、后台配置要清、模板填写要清),确保规范录入、规范审批、规范管理、规范监督,推动司法责任制改革真正落地生根。

蕲春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甘明强调,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在司法体制改革主体框架中具有基础性地位、标志性意义、全局性影响。从该院系统操作运行呈现的问题来看,与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还存在着一些差距,应引起高度重视。办案人员应从日常办理的每一件案件抓起,不断规范操作,将省院下发的权力清单弄懂弄通弄透,保证线上办案全程留痕,把司法责任制要求落到实处。

案管办干警童登科为大家进行培训

培训期间,该院案管办干警童登科以司改版系统操作应用要求为主题,结合省院《关于规范和优化司法办案指挥、指令、审核、决定的规定(试行)》及《湖北省基层检察院检察官权力清单(试行)》文件规定,着重讲解关于检察长决定与检察官决定事项权限的划分、用印签发权的形式审核以及流转签发单的规范填写与审批、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的线上规范操作、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审核监督等内容。同时,他结合该院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检察文书流转签发单”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一一进行讲解,力求实现参与培训人员对操作规范入脑入心。

参训人员纷纷表示,此次培训讲解重点突出,对比问题鲜明,既讲述了司法责任制改革的相关要求,又对系统操作中常见的问题一一指出并纠正,让人印象深刻,为该院后期线上案件规范办理提供了真实有效的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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