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用三年时间集中治理农村低保腐败和作风问题

记者25日从民政部2018年第二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获悉,民政部、中央纪委驻民政部纪检组决定在全国民政系统组织开展农村低保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将利用3年时间,集中治理“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等问题。

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副司长刘勇表示,农村低保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兜底措施,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最后一道防线。自农村低保制度建立以来,各地在规范完善制度方面做出了很多的努力和尝试,但也必须看到,农村低保制度在规范管理、高效运行、公开透明等方面依然存在着不少问题,“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时有发生,个别地方还发生了监守自盗、靠山吃山的恶性违纪违规事件。

刘勇表示,这次治理的重点一是腐败问题:以财政供养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违规享受低保为重点,严肃查处农村低保中的“人情保”“关系保”问题。严厉惩治县乡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在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中,利用职务便利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违法违纪问题。二是作风问题:坚决纠正农村低保工作中“四个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措施不精准、腐败和问题多发、工作作风不扎实等问题。认真整改农村低保工作中作风漂浮、敷衍塞责、不敢担当,审核审批主体责任不落实,对群众申请推诿、刁难、不作为,审核审批效率低下等问题。认真整改低保动态管理不到位,监督检查流于形式,未公开投诉举报电话或电话开而不通、开而不用,日常监督不深入、不持久、无实效等问题。

刘勇介绍,民政部自2013年以来开展了多次低保等社会救助方面的专项治理,但这次跟以前的专项治理有所不同。这次专项治理覆盖范围广,覆盖了部省市县四级,涉及到民政和纪检两个部门;专项治理活动开展情况纳入了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范围;并将健全投诉举报机制,以专项治理促规范管理。

刘勇说,各地将通过这次专项治理,找准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中的风险点、薄弱点和监管盲区,有针对性的建立健全农村低保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具体措施主要有三项,一是应用规范文书。农村低保规范化前提是标准化,民政部正在研究制定最低生活保障类行政文书指引,对受理环节、初审环节、审批环节这些关键环节所涉及的行政文书进行规范,做到“步步有痕迹,环环能倒查”。二是全面开展核对。民政部将指导各地在农村低保审核审批中,全面运用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重点对财政供养人员、大型农机具、政策性财政补贴、扶贫建档立卡增收等信息的核对。三是推广应用“互联网+监督”。民政部将要求有条件的县级民政部门在网站上公开所有救助对象特别是低保对象的姓名、居住的村委会、享受低保金数额等相关信息,并根据动态管理情况及时更新,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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