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先进促发展 ——蕲春司法局推进基层规范化司法所建设

云上蕲春讯 通讯员 华厦报道    10月15日,蕲春县司法局组织全县14个基层司法所负责人到向桥乡司法所,实地考察该所规范化建设成果,学习该所先进工作经验和方法。

早在2008年,向桥司法所就被湖北省司法厅评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作为一个老“规范化司法所”,它却呈现出不一样的新气象。该所现有自主产权房屋8列,合计221平方米,所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接待室、调解室、心理咨询室、宣告室、会议室等一应俱全,并配备了电话、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现有2名司法行政编制的专职工作人员,1名公益性岗位人员,3人学历均达到大专以上。近三年来,该所累计受理各类民事纠纷145起,成功调解145起,处理重大突发事件29起,调处成功率100%;共举办大小型宣传活动29次,印发宣传资料8000余份,受教育人数达16000人次,解答法律咨询超过1200人次;为36名家庭经济困难的群众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援助,得到群众一致好评。截至目前,向桥乡共有在册社区服刑人员 24人,无一人脱管、漏管。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9名,其中过渡性安置人员3人,一般性安置人员6人,无重新犯罪,有效维护了当地社会和谐稳定。

考察结束后,蕲春县司法局副局长邓小生主持召开了总结会,向桥司法所负责人做了先进经验发言。会上,邓小生要求全县司法所负责人要以向桥司法所为模板,狠抓硬件设施建设,全面完善规章制度,全力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力争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步上一个新台阶,争取实现“规范化”司法所全覆盖。

截至目前,蕲春县司法局共建成“省级规范化司法所”4个,“市级龙头司法所”4个,还有1个“省级规范化司法所”等待省厅验收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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