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涉黑第一案”一审休庭,将依法择期宣判

云上蕲春讯 通讯员陈文雯 徐颖慧 裴庭雪 叶学军报道    2018年10月16日至2018年10月17日,黄冈市蕲春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程传生等17人“黄冈涉黑第一案”,并案审理被告人何海峰等5人关联个案。合议庭采取“3+4”模式,庭审全过程同步录音录像,被告人亲属、新闻媒体记者、人大代表等340余人旁听了庭审。

2018年8月20日,蕲春县人民检察院以蕲检公诉刑诉(2018)16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程传生等17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妨害公务罪、强迫交易罪、非法采矿罪、聚众斗殴罪、窝藏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开设赌场罪、故意伤害罪;何海峰等4名被告人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告人方锡保涉嫌强迫交易罪一案,向本院提起公诉。

起诉书中指控:2003年起,程传生笼络同伙陈斌兵、何洋等人,并以“拐子”“老大”自居。2008年、2009年,程传生先后两次因寻衅滋事罪被刑事处罚。2011年6月出狱后,程传生纠集、笼络社会闲散人员十余人,以开设赌场为起点,以寻衅滋事、强迫交易、非法采矿、聚众斗殴、敲诈勒索等为依托,“以商养黑”“以黑护商”,欺压群众、欺行霸市,形成“芝麻山圈子”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长期盘踞蕲春县芝麻山地区,实施了“涉黑”违法犯罪事实24起,其中寻衅滋事11起、强迫交易2起、非法采矿2起、吸毒2起、开设赌场1起、妨害公务1起、聚众斗殴1起、非法拘禁1起、敲诈勒索1起、窝藏1起、赌博1起,在获得高额不法收益的同时,严重破坏蕲春县漕河城区的经济和社会秩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该犯罪团伙成员归案后,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主动提供线索,社会各界拍手称快。

本院受理后,准确把握政策法律界限,严格执行“三项规程”,及时向所有被告人送达了起诉书副本和权利义务告知书,依法保障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先后两次召集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就申请回避、非法证据排除、证人出庭等问题,听取控辩双方意见,进行庭前证据开示,明确庭审重点,对有争议的事实证据重点详细举证、质证,为庭审顺利进行做足充分准备。

在审理该案时,人民法院充分发挥严惩黑恶犯罪的审判职能作用,做到严格证据规则,严守法定标准,有力地震慑和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增强了人民群众同黑恶犯罪作斗争的勇气和信心。本案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程序后,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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