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如何提升检察信息写作质量

云上蕲春讯 通讯员高嫡报道         检察信息是各级检察机关在实际工作中通过某种载体的传递而获得的关于检察工作方面的情况(情报)等。常见的有四种类型:简讯类、重大案件紧急突发类、经验类、问题类。检察信息既是上级院做出决策的依据,也是基层院部署工作的重要参考。一篇高质量的检察信息能有效推动检察工作,因此应引起高度重视,并做好检察信息撰写、报送工作。

一、检察信息写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素材难集。检察信息写作需要大量高质量的素材,撰写者需先搜集大量素材,再对诸多素材进行筛选分析,提炼出符合某一主题要求的结论。在现实工作中,检察信息素材的收集成为信息撰写工作的第一道关口。

(二)种类单一。检察信息多以单一案件为主,仅用简洁的语言介绍案件的基本情况,而需要进行有效分析的经验类信息和问题类信息则鲜有涉及。

(三)表述主观。检察信息属于内部行文,层层上报,仅在检察系统内部传播,应当表述客观。而在检察信息的写作分析中,信息撰写者常包含个人主观色彩,从而影响检察信息写作质量。

(四)模式化严重。检察信息的受众为检察系统内部干警,目的是反映问题或者总结经验,撰写者往往从自身出发行文,使得检察信息视角局促,套话空话颇多,模式化严重。如“某地检察机关及时介入某某案件批准逮捕几人”“某某案件存在几大问题应当予以重视”等同一类型的检察信息,除却案件相关细节,自标题到信息主体部分内容、形式大同小异。

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司法行政人员与业务部门未能达成信息共享,信息来源有限。检察信息的素材大多只能由业务部门提供,再由司法行政人员兼职撰写。撰写人与业务部门必须进行沟通衔接,了解案情,深入分析案件发生的特点,才能形成相应的对策建议和经验总结。司法体制改革之后,司法行政人员同业务部门的联系被进一步削弱,检察信息的写作往往只能依赖业务部门提供的案件分析,常常陷入被动。源于保密需要,业务部门通常在案件移送法院起诉后,才在检察信息撰写人的再三请求下提供案件素材,而素材经筛选后能够用于检察信息写作的很少。在信息共享未能实现的情况下,业务部门提供的材料几乎成为检察信息写作素材的唯一来源,一旦业务部门出于顾虑或保密需要未能提供合适的案件,检察信息写作和报送工作会出现一定困难。

(二)检察信息的撰写者过度依赖模式化写作。司法体制改革之后,司法行政管理局内部存在青黄不接的现象,新手必须以最快的速度学会检察信息的写作,最快捷的方式便是模式化写作,往往套用的也是近年来被最高检、省检察院所采用的优质检察信息。模式化虽然难逃生搬硬套之嫌,却方便了检察信息撰写者在套用优质检察信息时,短时间内抓住重点理清思路,迅速上手,在套写中熟悉,在熟悉中提升。但长此以往,检察信息的撰写者也会慢慢过度依赖于此种模式化写作,不利于信息质量的提升。

(三)检察信息的撰写者语言素养不高。检察信息多是由司法行政人员兼职撰写,法律素养没有一线办案人员深厚,在日常工作中常常是公文、检察信息、对外宣传一起写,久而久之容易将几种文体混淆,并且为了增强检察信息可信度,在行文中容易带入自己的主观判断,违背了检察信息写作的客观性要求,难以形成高质量的检察信息。

三、现阶段可行的建议

(一)强化协作,互助共享。当前,检察信息写作素材依旧以业务部门提供为主,这就要求检察信息人员更加积极主动寻求同业务部门之间的联系,并注重从日常工作中积累。比如在每月向业务部门收集信息时,对于一些重大、典型案件,要深入了解案情;还要注重收集部门月、季度办案数据,加强分析研判;同时虚心向业务部门请教,强化稿件审核把关,避免出现法律常识等错误。在信息被上级院采用后,将采用情况及时反馈给业务部门,提升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二)完善机制,健全考评。在不违背保密原则的前提下,建议在检察院内部建立检察信息报送机制,将报送检察信息纳入业务部门年度考核,以此拓宽信息来源。每年初根据上级院检察信息工作要点确定热点选题,并将相关选题分配至相应业务部门。每周业务部门将一类主题案件分类整理后发送至检察信息人员的部门内网邮箱,检察信息人员从已经分好类的案件中筛选可利用的素材,结合热点撰写检察信息。完成初稿后与案件承办人进行讨论,确保政治方向、法律条款、业务数据、用词用语零差错,最后交由办公室领导进行审核。年底业务部门检察信息工作考核则应综合考虑供稿数、检察信息采用数、信息撰写质量等。

(三)精钻细研,提升素能。检察信息工作对从业者的要求较高,既要有较扎实的文字功底,又要有一定的法律基础。检察信息人员一是要勤于钻研,多学习、分析机要通道上上级院下发的信息,及时总结他人的行文架构、分析思路、写作技巧等,从模仿他人信息写作开始,通过反复总结和练习,逐渐形成自己的写作套路和模式。二是要结合业务部门报送的案件,主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与办案人员沟通探讨案件背后的问题,培养自己透过现象看本质的能力,从而提升案件分析能力。三是要勤于动笔,写作时,要把准信息写作的文体和风格,将检察信息与其它文种区别开来;要客观表述,以一种旁观者的角度看待案件,不在检察信息写作中融入主观因素;勤于修改,对于语言表述不当、逻辑存在瑕疵的地方要敢于推倒重来,反复锤炼,精心打磨,直到形成一篇逻辑清晰、表述准确、内容丰富的检察信息。

(四)强化培训,开拓眼界。建议上级院定期组织检察信息写作培训,为各级院的检察信息人员开拓更多学习渠道。检察信息人员可以通过上级院组织的检察信息培训学习到关于检察信息写作的系统知识,还能在课后与其他院的撰写者进行交流,学习彼此经验,共同探讨在检察信息写作中出现的问题,共同进步。在结束培训后,上级院及时接收下级院的反馈信息,对下一次的培训内容、形式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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