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蕲春讯 通讯员吴昊 王警报道 2019年1月22日,农历腊月十七,虽是隆冬,但在蕲春县检察院信访接待中心,却流动着阵阵暖意。在两名人民监督员的见证下,一起交通肇事案被害人张启忠的妻子胡菊容颤抖地从该院控申部门检察官陈飞手中接过28000元司法救助金,顿时泪湿了眼眶。
2011年8月15日早上4点,晨光熹微,胡菊容的丈夫张启忠不忍叫醒梦中的妻儿,蹑手蹑脚地起床洗漱,像往常一样骑摩托车出门上班,不料这一别竟是与他们的生死之别。行至该县刘河镇时,与对向行使的车辆发生刮擦后倒地,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肇事车辆逃逸,案件至今未破。
丈夫这一走,家里唯一的顶梁柱倒了。由于找不到肇事车辆,妻子胡菊容没有得到任何赔偿,加之当初抢救丈夫欠下12万元,他们的生活举步维艰。为了让儿子能像其他同龄孩子一样吃饱穿暖、接受教育,胡菊容不得不拖着带病的身体外出务工,维持生计;但不久后因为家庭困难,儿子也辍学外出打零工。
蕲春县检察院在蕲州镇开展精准扶贫工作时,通过走访贫困户了解到这一情况。该院控申部门认为胡菊容的情况符合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遂于2018年8月主动帮她办理相关司法救助申请手续,并及时将申请救助的相应材料报送至市院。经过逐级层报和多方协调,经过半年时间,蕲春县检察院终于成功为胡菊容申请到28000元司法救助金。
“丈夫去世后家里生活实在很难,感谢县检察院为我争取28000元救助金,我跟孩子的生活有希望了!”收到这笔来之不易的救助金,胡菊容忍不住流下了眼泪。
“这笔司法救助金你打算如何使用?”陈飞问道。
“这笔钱够我用好多年了。我身体不好,打算先花一部分钱治病,再用一部分维持我和儿子的基本生活,剩下的以备不时之需……”听了胡菊容的回答,在场人员无不为之动容。
见证这一刻,人民监督员汪永明感慨地说:“检察院作为司法机关,不仅要在办案时让人民感受到司法的公平公正,更要让法律的温度传递到那些阳光照耀不到的地方。”他还真诚地鼓励胡菊容:“生活不易,但我们仍需坚强地走下去。”
近年来,蕲春县检察院结合最高检关于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深入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专项活动”,把因案致贫的困难群众作为救助重点,将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深度融入精准扶贫工程,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司法为民、司法扶贫的特色和优势,持续不断地为困难群众送去检察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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