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车小 管理不松 ——蕲春交警大队开展“小微车辆” 专项整治集中行动

生活中

电动车、摩托车等小微车辆

因为出行方便而成为家家必备

特别是电动三轮、四轮车成为老年人接送孩子的新宠

可是由此而引发的交通事故也是居高不下

电动车、摩托车等车主

无证驾驶、随意变道、闯红灯等不遵守交通规则行为

随处可见,广受市民诟病。

按照黄冈市的统一部署

从5月16日起

蕲春县交警大队开展“小微车辆”

专项整治集中行动



“小微车辆”是指哪些车?

1.从事营运的残疾车;

2.电动三轮、四轮车(俗称老年代步车);

3.二轮电动车、三轮摩托车;

4.燃油助力车。

重点整治哪些违法行为?

1.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驾驶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燃油助力车上路行驶的;

2.无号牌摩托车上路行驶,驾驶拼装报废摩托车上路行驶的;

3.摩托车不按规定参加审验,未购买交强险,非法改装的;

4.低速电动车、二轮摩托车载3人以上(含3人)的;

5.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加装遮阳伞的;

6.残疾车、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从事非法客运的;

7.电动车未在规定车道内行驶、逆向行驶的;

8.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闯红灯的;

9.盗抢电动车、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的。


对违法行为采取什么措施?

1. 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燃油助力车的,一律予以拘留;

2. 低速电动车、二轮摩托车安装遮阳伞的,三轮电动车、摩托车非法改装的一律拆除收缴;

3. 二、三轮电动车在机非隔离的机动车道内行驶、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 (闯红灯)的,一律组织驾驶员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学习。

4. 从事营运的残疾车、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车,一律扣留车辆。

蕲春交警提醒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

请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服从交警管理

让我们一起努力

积极营造安全、有序、和谐的

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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