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司法局化解一起突发医疗纠纷

云上蕲春讯 通讯员 华厦报道 5月20日凌晨,蕲春县司法局狮子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突发医疗纠纷,患者家属当场获赔8万元。

5月19日下午3时许,蕲春县司法局狮子司法所所长江文超接到乡镇卫生院电话,请求司法所到卫生院调处一起医疗纠纷。在得知患者已经死亡的事实后,江文超迅速赶往该卫生院开展实地调查。

通过调查得知,2019年5月13日,狮子镇村民何某因身体不适来到事发卫生院寻求治疗,治疗四天后,何某病情不见好转,反而愈发严重。5月17日,在何某家属要求下,何某被转至县医院检查治疗,由于病情危急,县医院建议家属转至武汉中南医院抢救,当天何某被送至武汉。经过中南医院医生会诊,发现何某系蜱虫咬伤发生病变,但由于错过最佳治疗时间,已无力回天,建议家属回家准备后事。5月18日下午,患者何某病故。19日上午,死者家属康某等5人来到事发卫生院要求赔偿。

协商过程中,医患双方就过错与过失认定发生激烈争执,双方各执一词互不让步。针对这种情况,江文超抓住过错与过失认定的矛盾焦点,给出建议:一是如康某认定院方在治疗过程中存在过错可与院方一同向黄冈市医学会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待医疗事故鉴定结果出来后再行协商;二是如双方都认可卫生院在治疗过程中存在一定过失,可直接协商赔偿事宜。一番权衡后,医患双方都同意第二种方案,愿意通过直接协商方式解决此事。经过近7个小时的谈判,2019年5月20日凌晨,双方达成协议,由院方当场给予死者家属一次性经济补偿8万元,死者家属不再追究院方任何责任。5月20日上午,死者顺利安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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