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法院刑庭法官受邀为公安干警授课

  

      云上蕲春讯 通讯员刘昱 王海东报道 2月21日,蕲春法院刑事审判庭龚腊春庭长应县公安局的邀请,在频湖会堂就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等相关问题,通过讲座的形式,为县公安局全体干警进行了授课。

      在授课中,龚腊春对《关于推进的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进行了相关解读。主要内容包括:(一)告别“侦查中心主义”。改变以侦查为中心,导致有罪推定的思维定势贯穿诉讼过程的局面,严格落实疑罪从无原则。(二)实现庭审实质化,确保“事实证据调查在法庭、定罪量刑辩论在法庭、裁判结果形成于法庭。(三)牢固树立未经人民法院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的观念。(四)对公安机关提出了依法全面、客观、及时收集证据的要求,提出了在规范的讯问场所讯问犯罪嫌疑人,严格按照规定对讯问过程全程同步录音录像,逐步实现对所有案件的讯问过程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提出了保障当事人、辩护人的诉讼权利的要求。

 

  通过本次授课,为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具有一定的意义,对健全公检法司等机关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良性发展带来积极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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