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蕲春讯 通讯员章迪报道 一名24岁小伙在自己最好的青春年华里竟六次因盗窃被判刑,又因第七次盗窃被公安机关抓获。为何他如此年轻却一而再再而三地触犯法律的底线?当我接到潘某涉嫌盗窃一案时,心里既惊讶又惋惜,也充满了疑问,于是试图从案卷中寻找答案……
2018年7月23日,潘某涉嫌盗窃一案移送本院审查起诉,我参与办理该案。案卷中显示,今年上半年,潘某利用自己身材瘦小的优势,通过钻进玻璃门缝的方式多次进入不同店铺实施盗窃,每次得手的金额都不大。
在看守所讯问潘某时,他对自己的盗窃行为供认不讳。出于职业习惯,我忍不住追问他多次盗窃背后的深层次原因。
潘某成长在一个组合家庭,父亲和继母有了孩子后,继母对他十分冷漠,父亲也无力管教,致使他初中毕业便流浪街头。没有好的学历和一技之长,自己在外连温饱都成问题,于是他便开始小偷小摸起来。
第一次因盗窃被判刑后,回到家中,迎接他的并不是家人的温暖,而是继母的冷面苛待。他无力反抗,选择离开这个无情的家,再次走上盗窃的道路。
2017年3月15日,潘某第六次犯盗窃罪被蕲春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于2018年3月7日刑满释放。服刑完毕回到家中,不到两天便再次离家出走。刑满释放不足十天的他又开始盗窃,一个月后被抓获。
八年间七次犯罪,说明他16岁到24岁这八年的人生是多么狼狈不堪。这本是人生中的最好时光,读书、学习、交友、探索世界……可他却因屡次盗窃在冰冷的铁窗里度过了自己大半青春年华,实在让人唏嘘不已。
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归结起来不外乎家庭因素和社会因素。虽说家庭的冷漠不是违法犯罪的理由,但不可否认,家庭因素是造成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原因之一。如果潘某有个幸福的家庭,或者父亲肯多花一点精力教育他,抑或潘某的继母能够对他友善一点,也许他就不会流落街头,从而走上犯罪的道路。社会对曾经犯罪人员的歧视也是造成这类人员再犯罪率较高的重要原因。如果社会对刑满释放人员多一些关怀和宽容,少一些歧视,潘某可能就会找到一份糊口的工作,不至于再次犯罪……对于那些曾经犯罪人员来说,他们在社会竞争中处于最底层,刑满释放后常常面临生活的困境,久而久之再次作案的几率很高。如果国家和全社会共同行动,除了在制度层面给予他们帮扶救助外,还从心理上真正接纳有真实意愿改过自新的他们,让他们回归家庭,融入社会,通过自己的劳动和双手过上新生活,也许就能有效防止他们再犯罪。
2018年12月4日,潘某涉嫌盗窃一案开庭审判。庭审中,审判长耐心地对潘某进行教育:“这不是我第一次审判你了,希望你这次服刑完后能真心改过,重新做人,好好生活。”潘某认罪伏法。庭审结束后,当他被押解退庭时,对法警说:“法官人很好,她用心地教育我。”
潘某的话让我和审判长感到一丝欣慰。虽然潘某触犯了法律,但并不意味着他的良心已经泯灭。既然他能说出这番话,说明法官的教育真正触动了他,他的内心还是向善的。我们希望他是在真诚悔过,出狱后能重归正道,做一个对社会有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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