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法院:司法救助让困难当事人安度春节

云上蕲春讯 通讯员徐颖慧 徐倩 叶学军报道   执行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在新春佳节来临之际,蕲春法院执行局坚持法与情相融合,及时救助特困当事人,既体现了法院的人文关怀,更彰显了司法的浓浓温情。

2015年10月,原告李某在被告占某、骆某家庭经营的工作坊加工红薯粉。李某在清理机械残渣的过程中,因机械未断电导致左手被绞伤,经司法鉴定伤残程度为九级。因占某、骆某拒绝承担赔偿责任,李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判决两被告赔偿李某各项损失12余万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网络查控查实,占某、骆某名下并无可供执行财产。后通过实地调查得知,两被执行人均年事已高,皆以务农为生,家庭仅有几台废旧的机器,没有足够的偿还能力。几经执行法官悉心调解,占某和骆某终于在2018年底分期赔付李某八万元。可对于丧失左手的李某来说,八万块无异于杯水车薪。靠着双手干活养家的她一下子失去了经济来源,赔偿款亦已全部用来支付医药费,家庭生活举步维艰。

了解到这些情况后,执行法官深深感受到当事人的无奈与悲痛,立即向分管领导反映案件情况,为其申请司法救助。当救助款发放到李某手里时,她激动地说:“感谢法官,今年我可以过个好年了!”看到当事人展露笑颜,这便是对执行工作最满意的回应了。

2018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战之年,我院执行工作不断突破,已对符合条件的36起案件依法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救助金额达67万余元,并均在农历年腊月二十六号之前发放至当事人手中,为生活困难的当事人送去了春节祝福和司法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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